孟凡富
基于小贷牌照申请服务经验和对各地小贷牌照监管和审批政策,本文作者整理关于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小贷牌照申请清单如下:
依据政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2〕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
申请材料清单:
- 申请书。
- 发起人(出资人)出资协议书(独资不需提供)。
- 法人股东需提供:
- 同意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最近2个完整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
- 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及所执行税率情况说明,如享受税收优惠或应缴税利润总额调整,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税局文件或其他相关政策证明文件;
- 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
- 法人发起人(出资人)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同时取得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人发起人(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 自然人股东提供:
- 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 出资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时段性资产如银行活期账户、定期存单、国债、股票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近3个月日均余额合计至少达到出资额的60%以上。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须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 自然人(出资人)为外国居民的,其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投资者个人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 股东承诺书。
- 发起人(出资人)关联情况说明(独资不需提供,关联关系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
-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如设有)决议。
- 公司章程。
- 验资报告,包括银行询证函、进账单,报告应有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签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
- 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 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 营业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