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一轴两区三城”战略,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变成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借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4号)等文件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引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青山区。对有效期内整体落户青山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以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二、鼓励科技型企业认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三、支持孵化平台集聚高新技术企业。对入驻我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规(限)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