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协议涉及安全辅助领域的评估,特别是对车道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与评估被动安全在发生碰撞时提供的保护不同,安全辅助防撞功能的评估不需要对车辆进行破坏性测试。安全辅助避撞功能的评估是基于Euro-NCAP验证的性能要求。其目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结合这些系统的良好功能,促进在欧洲共同体销售的所有汽车的标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Euro-NCAP只考虑评估符合基本安全设备或双重评级的安全辅助系统(如车辆规格、选择、测试和重新测试协议中规定的)的安装要求。除了Euro-NCAP的基本评估外,还可以记录额外的信息,这些信息将来可能会被添加到Euro-NCAP的评估中去.
3.1 介绍
对于AEB 车对车系统的评估,要考虑三个方面的评估: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前方碰撞预警功能和人机交互界面(HMI)。只有当系统提供动态制动辅助时,才会考虑FCW功能。
3.2.1 概述
在本协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