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下有2种用户
超级用户- root:具有在Linux下做任何事情的权限,不受限制
普通用户-user:在linux下做有限的事情
超级用户的命令提示符是“#”,普通用户的命令提示符是“$
拥者-owner:事物的拥用者,一般对于other,有一定权限约束
所属组-group:文件和文件目录的所有者所在的组的用户 ,将用户分组,方便进行管理
其它人-other:除owner与group外的人都是other
Linux下一些指令需要在root或者其他用户下才能执行,可以
”su“或者”su -“指令跳转到root下。普通用户之间不能跳转,需要通过root间接跳转
文件的创建者并不一定是拥有这,比如造房子的和房子拥用者可能不是同一人
每次创建一个新的文件时,都有一个启始的访问权限设置。
普通文件:默认权限是 (666)
目录文件 :默认权限是(777)
但是Linux下需要在权限掩码修饰(mask)下,确定最终的默认访问权限
功能: 设置文件的访问权限
R -> 递归修改目录文件的权限
说明:只有文件的拥有者和root才可以改变文件的权限用户表示符+/-=权限字符**
用户符:
u:拥有者
g:拥有者同组用
o:其它用户
a:所有用户+:向权限范围增加权限代号所表示的权限
-:向权限范围取消权限代号所表示的权限
=:向权限范围赋予权限代号所表示的权限
- 也可以使用3位8机制数来表示改变权限的信息
改变访问者一般需要到root下,普通用户不具有直接改变的权限
修改文件的所有者,一般不能直接转变拥用者,就像将东西给别人是需要经过别人允许的,改变所有者也是。因此一般需要调高权限到root下
chown [参数] 用户名 文件名
-R,递归修改
改变文件所在组,同样需要提高权限到root
chgrp [参数] 用户组名 文件名
前面说了,删除目录中的文件,需要w权限,如果other加入了这个目录文件,other可以删除目录下的任何文件,如果出于保护目录,去除了目录中other的w权限,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需要other在目录下创建文件,那么处理?—这就需要设置粘滞位
设置粘滞位后,other具有w权限,但是不能删除目录下的非other自己创建的文件
chmod +参数+用户+t +文件名
当一个目录被设置为"粘滞位"(用chmod +t),则该目录下的文件只能由
- 超级管理员删除
- 该目录的所有者删
- 该文件的所有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