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家人们快看过来,重点扶持政策出现了,不看你就亏大了。为充分发挥蓉欧快铁中欧铁路通道优势,以物流为杠杆撬动产能从异地向成都转移,加快形成有序推进、齐抓共管、持续发展的“蓉欧+产业”战略格局,特制订本政策。小编现在为你们整理了所有的扶持政策和实施方法,符合条件的或者有疑问的可以来询问我,免费解答。
一、扶持政策
(一)外贸转移扶持政策。对异地货物经成都国际班列运抵欧洲、中亚或从欧洲、中亚经成都国际班列运抵成都,且对我市外贸做出贡献的企业,三年内,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按照每个40英尺集装箱500美元标准给予产业补贴。
(二)产能转移扶持政策。对在成都设立生产制造基地的企业,其产能从异地转移至成都且货物经成都国际班列运抵欧洲、中亚的,三年内,在基准运价基础上,按照每个40英尺集装箱1000美元标准给予产业补贴。
二、政策实施办法
(一)价格决定与承担机制。各区(市)县要用好外贸转移和产能转移扶持政策(以下统称“蓉欧+”优惠政策),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在本级财政资金中给予安排。要主动与企业衔接,积极引进外贸及产能项目,实现外贸和产能转移。在“蓉欧+”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与企业协商,并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承担相应的产业补贴资金。
市口岸物流办负责利用“蓉欧+”优惠政策,主动吸引货源,加强物流合作,促进外贸和产能转移。要按照全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与区(市)县协商,明确补贴标准,由承接项目区(市)县、企业与班列公司三方签订产能转移合作协议,区(市)县承担相应的产业补贴资金。暂未落实承接地域的产能转移项目,由市口岸物流办负责和目标企业签订产能转移合作协议,由市财政安排产业补贴资金。
各区(市)县要按照全市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产能转移工作,其自主引进的外贸及产能转移项目协议要及时报市口岸物流办备案。
(二)政策执行方式。外贸转移项目由外贸贡献受益的区(市)县依据海关确认的进出口数据,报市级外贸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产业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给班列公司,由班列公司在运价中向企业兑现。产能转移和新引进项目,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和承接产能转移项目的区(市)县核实产能转移数据后,由承接产能转移的区(市)县将产业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给班列公司,由班列公司在运价中向企业兑现。未落实承接区(市)县的外贸与产能转移项目,经市口岸物流办核实产能转移数据后,市财政局将产业补贴资金按季度拨付给班列公司,由班列公司在运价中向企业兑现。
各区(市)县确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外贸转移项目、重大投资促进项目,可以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蓉欧+”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一企一策”方式与企业谈判,并报市口岸物流办备案。涉及特别重大的产业转移项目、投资促进项目,由市口岸物流办与项目承接区(市)县协商后,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执行。
区(市)县应及时将产业补贴资金拨付班列公司,对拖欠产业补贴资金的,市财政局可直接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先行拨给班列公司。
三、考核措施
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蓉欧+”优惠政策,加大“蓉欧+产业”工作力度。各区(市)县推进外贸与产能转移工作将纳入全市专项目标考核体系,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
都看到这了不给小编一个点赞加关注吗,你的支持就是小编不断更新的咨询的动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