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本身已经有一定的基础,且有阅读原版书的意愿,所以就不说什么坚持阅读之类的建议了。题主的目的主要是「提高阅读能力,期望能像看中文书一样去看英文书」,针对这个目的,我给出了以上两个建议。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
拿读原版书来说,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呢?可能你会说因为我想提高英文水平啊。那为什么要提高英文水平?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你会发现“提高英文水平”背后的东西才是真正的WHY,例如“有国际化视野” “了解不同的文化” “成为一个有趣的人”,而“提高英文水平”只是一个HOW(方式),“读原版书”只是一个WHAT(具体行为)。
**还记得小时候为什么开始读中文书吗?**读那些“没用的课外书”?因为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对他人的想法和故事充满兴趣。通过读书提高中文能力只是一个副产品(by-product)。我们读外文书也应该如此,别完全把一本书当作英文学习教材,而是通过文字去体验不同的视角和感受。
选择一本你特别感兴趣的书,把它读完,关键字:读完。
读你感兴趣的畅销书,以non-fiction为主食(例如得到专栏中大咖们提到的书)。在这个阶段开始加强输出(写读书笔记、讲给别人听),每次读完一本书都要切切实实的收获,例如几十个表达,几个想法。
我对于阅读的观点是,快慢不重要,重要的是节奏。
有时一带而过即可,有时要细细品味才行,阅读的速度要根据阅读目的来调整,并不是绝对的。例如阅读考试时,主要考查的是“快速定位关键信息”,这个时候就不要细嚼慢咽赏析把玩了。
**另外我们要注意,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字一字地读并不是好习惯。**大脑是可以让我们一目多行,读得又快又好的。在国外读书的话,一个星期读上几百页的教科书、参考书和文献是家常便饭,若是没有选择性的从头读到尾,你是读不完的。
当我们拿到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的时候,不要急着去把它大卸八块。
在享用这道大餐之前,我们先热身,做总览和预习。这个步骤至关重要,必不可少。因为:
在正式阅读学习之前预习它,就好比从A地开车到B地之前先计划一条线路,两者的目的是一样的。你需要了解地形,然后决定是走一条风景优美的远路,还是一条近路。
通过热身,我们明确自己的阅读目的,为下一步的精读找到方向和策略。
预习时,我们主要关注这样几个方面:
对文章内容有了了解后,我们见到了“森林”,下一步就是去见“树木”。
从英语学习的实用性来说,我建议你不要把所有的生词、句型、精彩的表达都照单全收。而是做减法,特别记几个你认为自己能够用得上、特别想用的,其它的整理一下混个眼熟即可。
**人们记忆的主体是某些关键概念特征的组合。**它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记忆是一种逐字逐句再现的过程。当人们讲述看过的一本书或描述曾去过的一个地方时,他们并不是在记忆中重现一切,而是用一些关键的词概括主要人物、环境、情节,并且添加一些描述性的细节。同样地,单个的关键词或词组也会激发全部的经历与感受,如看到“孩子”这个词,想想会有哪些图像进入你的头脑。《启动大脑》
想要做高效实用的笔记,我们不要逐字摘抄,复制粘贴,因为“这种笔记中,90%以上的词语于记忆无益。” 而是要提取关键词,用自己的话去把它重新组合。
记笔记的时候我们注意这么几点:
主动的笔记是你自己的总结和选择,而不是把别人的讲解抄下来。听别人的讲解和看别人的笔记是很好的学习方法,但是要知道这只是起点。你必须亲自动手动脑去理解融会贯通,给这道菜加上你自己的味道。
把生词和好的表达记下来是个好习惯,但是一定不要贪心,要是觉得太少不过瘾的话就自己去造句去拓展。我之前对美剧群和读书群的要求是每次笔记不要超过5个,把这5个词学到手了比抄了几十个更有意义。精学这5个,其它的有个印象就好了,持续输入的话,该记住的词总会记住的。
达芬奇说要“认识到万物万事之间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联系”,砖头能做什么?学英语和谈恋爱有什么相同的地方?背单词和炒蛋炒饭有什么相同之处?我们学的不是一个词一个表达,而是一个画面,一个世界。
Apply a function of two arguments cumulatively to the items of a sequence
将两个参数的函数累计应用于序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