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我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国内外现行多种许可证的特征,以及其在我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情况下的适用性。结合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体系、法律体系、科学数据管理机制、科学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数据共享协议——魏公村科学数据学术/通用许可证(草案)和未来适用范围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学数据 ; 数据确权 ; 数据共享 ; 共享协议 ; 许可证
科学数据在人类认识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当前科学研究已经进入第四范式时代,数据资源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元素。获取海量科学数据成为诸多科学研究顺利开展的基本前提。
科学数据共享指科学数据在数据提交者与使用者之间,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的交流、分享和再利用行为,其目的是扩大和提高科学数据在学术和商业中流通再利用的规模和水平,实现科学数据内在价值最大化。作为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基础,科学数据共享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服务科学价值产出方面,其有利于加快科研进程,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质量;在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科学数据共享能够有效避免科研经费的重复投入和科研人员的重复劳动,在促进科学数据流通的同时,加深不同领域科学家之间的合作,实现科学数据的有效利用,提高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市场经济发展方面,随着对数据资源的深入挖掘和转化,大数据时代的商业应用应运而生;在国际合作方面,科学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有利于推动国际间的合作与信任,并开展各项重大科研项目,这对人类充分认识和解决与自身命运相关的重大自然和社会问题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