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里的统驭科目
Part I:统驭科目的定义
财务人员都知道会计科目分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甚至更细的层级。而在SAP中却没有这种说法,所有的会计科目都是末级科目。SAP中几乎所有的科目都可以直接记账,但统驭科目除外。统驭科目是一个管理项,不允许直接记账。
统驭科目(reconciliation account)指的就是将明细科目归集起来的意思。在SAP中,一般将应收账款科目、应付账款科目、固定资产科目定义为统驭科目,这和国内软件中会计科目的客户核算、供应商核算类似。如果其他应收款科目不需要进行客户明细核算,则不需定义为统驭科目。
首先,统驭科目是要进行明细核算的总账科目,例如应收账款科目,需要核算到具体的客户。然后,统驭科目不能直接记账,对明细账户的更新会自动平行更新到统驭账户,这样可以保持总账和明细账的一致。
Part II:统驭科目在SAP中的作用
统驭科目是连接分类帐的总帐科目。 统驭科目是一座桥梁,连接着明细账和总账。
因为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Part III:事务码FS00,维护和显示SAP的统驭科目信息
供应商/客户主数据里的统驭科目,
事务代码FS00显示该统驭科目,
在会计科目的“control data”中,对“Recon.account for acct type”(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字段进行设置即可。可以发现统驭科目类型分为A、D、K、V四种,一般使用A、D、K即可。对于固定资产科目,一般需要设置为A类型的统驭科目,以保证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一旦设置此标志后,会计科目就不能直接记账,只能对明细科目记账。
-完-
写于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