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基类与派生类对象模型说法正确的是(E)
A.基类对象中包含了所有基类的成员变量
B.子类对象中不仅包含了所有基类成员变量,也包含了所有子类成员变量
C.子类对象中没有包含基类的私有成员
D.基类的静态成员可以不包含在子类对象中
E.以上说法都不对
A.静态变量就不被包含
B.同理,静态变量就不被包含
C.父类所有成员都要被继承,因此包含了
D.静态成员一定是不被包含在对象中的
E.很显然,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2.关于基类与子类对象之间赋值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基类指针可以直接指向子类对象
B.基类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子类对象
C.子类对象的引用不能引用基类的对象
D.子类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基类对象
A.这是赋值兼容规则的其中一条,正确
B.基类不能给子类对象直接赋值,因为父类类型对于子类类型来说类型不完全,故错误
C.不能用父类初始化子类引用
D.这也是赋值兼容规则的其中一条
3.下面哪项结果是正确的( C)
- class Base1 { public: int _b1; };
-
- class Base2 { public: int _b2; };
-
- class Derive : public Base1, public Base2
-
- { public: int _d; };
-
-
- int main(){
-
- Derive d;
-
- Base1* p1 = &d;
-
- Base2* p2 = &d;
-
- Derive* p3 = &d;
-
- return 0;
-
- }
A.p1 == p2 == p3
B.p1 < p2 < p3
C.p1 == p3 != p2
D.p1 != p2 != p3
p1和p2虽然都是其父类,但在子类内存模型中,其位置不同,所以p1和p2所指子类的位置也不相同,因此p1!=p2,
由于p1对象是第一个被继承的父类类型,所有其地址与子类对象的地址p3所指位置都为子类对象的起始位置,因此p1==p3,所以C正确
4.关于虚函数说法正确的是(B )
A.被virtual修饰的函数称为虚函数
B.虚函数的作用是用来实现多态
C.虚函数在类中声明和类外定义时候,都必须加虚拟关键字
D.静态虚成员函数没有this指针
A.被virtual修饰的成员函数称为虚函数
B.正确
C.virtual关键字只在声明时加上,在类外实现时不能加
D.static和virtual是不能同时使用的
5.关于多态,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C++语言的多态性分为编译时的多态性和运行时的多态性
B.编译时的多态性可通过函数重载实现
C.运行时的多态性可通过模板和虚函数实现
D.实现运行时多态性的机制称为动态绑定
A.多态分为编译时多态和运行时多态,也叫早期绑定和晚期绑定
B.编译时多态是早期绑定,主要通过重载实现
C.模板属于编译时多态,故错误
D.运行时多态是动态绑定,也叫晚期绑定
6. 关于不能设置成虚函数的说法正确的是(D )
A.友元函数可以作为虚函数,因为友元函数出现在类中
B.成员函数都可以设置为虚函数
C.静态成员函数不能设置成虚函数,因为静态成员函数不能被重写
D.析构函数建议设置成虚函数,因为有时可能利用多态方式通过基类指针调用子类析构函数
B.静态成员函数就不能设置为虚函数
C.静态成员函数与具体对象无关,属于整个类,核心关键是没有隐藏的this指针,可以通过类名::成员函数名 直接调用,此时没有this无法拿到虚表,就无法实现多态,因此不能设置为虚函数
D.尤其是父类的析构函数强力建议设置为虚函数,这样动态释放父类指针所指的子类对象时,能够达到析构的多态
7.要实现多态类型的调用,必须(D )
A.基类和派生类原型相同的函数至少有一个是虚函数即可
B.假设重写成功,通过指针或者引用调用虚函数就可以实现多态
C.在编译期间,通过传递不同类的对象,编译器选择调用不同类的虚函数
D.只有在需要实现多态时,才需要将成员函数设置成虚函数,否则没有必要
A.必须是父类的函数设置为虚函数
B.必须通过父类的指针或者引用才可以,子类的不行
C.不是在编译期,而应该在运行期间,编译期间,编译器主要检测代码是否违反语法规则,此时无法知道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到底引用那个类的对象,也就无法知道调用那个类的虚函数。在程序运行时,才知道具体指向那个类的对象,然后通过虚表调用对应的虚函数,从而实现多态。
D.正确,实现多态是要付出代价的,如虚表,虚表指针等,所以不实现多态就不要有虚函数了
8.关于以下菱形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class B {public: int b;};
-
- class C1: public B {public: int c1;};
-
- class C2: public B {public: int c2;};
-
- class D : public C1, public C2 {public: int d;};
A.D总共占了20个字节
B.B中的内容总共在D对象中存储了两份
C.D对象可以直接访问从基类继承的b成员
D.菱形继承存在二义性问题,尽量避免设计菱形继承
A.C1中b和c1共8个字节,C2中c2和b共8个字节,D自身成员d 4个字节,一共20字节
B.由于菱形继承,最终的父类B在D中有两份
C.子类对象不能直接访问最顶层基类B中继承下来的b成员,因为在D对象中,b有两份,一份是从C1中继承的,一份是从C2中继承的,直接通过D的对象访问b会存在二义性问题,在访问时候,可以加类名::b,来告诉编译器想要访问C1还是C2中继承下来的b。
D.菱形继承存在二义性问题,尽量避免设计菱形继承,如果真有需要,一般采用虚拟继承减少数据冗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