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认为制图意识就是制图经验,制图经验可以体现在看到数据之后针对数据作出的快速反应,确定大概的制图思路。可制图意识不单单只有制图经验,制图工作者的版图意识、规范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国家版图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疆域,体现了主权国家对管辖区域的政治性。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形式。地图是表达国家版图最常用、最主要的形式,作为地图制图工作者应该树立版图意识,正确、规范地制作地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官方网站中的相关国家版图地图知识,本文简单介绍了其中三个在绘制地图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完整的中国疆域除包括陆地、台湾岛、海南岛、各群岛和岛屿,还应该包括与陆地毗邻的渤海(内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的太平洋等辽阔海域。中国版图北至黑龙江省漠河县北端的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上,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恰县乌兹别里山口,东至黑龙江与乌苏里江交汇处的黑瞎子岛。在绘制中国全图时,需要保证四至范围的完整。
之前的文章中介绍了制作中国范围地图的注意事项,包括明确界线、岛屿,严格地图标注和严格符号化,在此就不再展开。
根据《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本文列出了一些在制图时容易出错的内容:
1)地图上不得表示涉军、涉密敏感信息和不能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公开地图不得表示下列内容的具体形状及属性(用于公共服务的设施可以标注名称),确需表示位置时其位置精度不得高于100米:
3)公开地图不得表示以下内容的属性:
4)比例尺等于或大于1:50万的各类公开地图均不得绘出经纬线和直角坐标网。
此外,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提供了编制各类公开版地图的参考底图,有JPG和EPS两种格式,可以免费浏览和下载,直接使用时需要标注审图号。
我国《地图管理条例》中对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地图出版、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制图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编制地图时应当:
1)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2)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更新,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且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3)在地图上表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4)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地图的,应当依法使用经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测绘成果。
以上仅列出部分条例,完整版请参见《地图管理条例》。
此外,制作地图时,根据场景、比例尺等不同,应当参照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图,可在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部门官网中查看相应文件。
本文仅介绍了部分制图相关的规定,更多详细内容,请访问自然资源部地图审查中心官方网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
2.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3. 《地图管理条例》
4. 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国家版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