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模式》第2章的这一段:
里面的an instance of an accountability type,2004中译本的翻译是:
翻译成“一个实例”,这是正确的。
2020中译本的翻译是:
翻译成“一种实例”,这是错误的。
都已经是“实例”了,怎么还是 “一种”呢,只能是“一个”。
类图如下:
此处已经抽象出“当责类型”,如果还是“一种”,这个抽象就白干了。
“生物学父母(biological parent)”是“当责类型”这个类的一个对象,或者说,是“当责类型”表里面的一行(以下表中各行的名称来自书中所举的“当责类型”实例):
并不能因为类的名字里面有个“类型”,说到它的实例时,就有资格叫“一种***的实例”。
我们可以拿人来类比。
我们可以说,人分为男人和女人两种,或者说,男人是人的一种,这是对的。
也可以说,人有性别:
这个“性别”就类似于 “当责类型”。此时,“男”这个性别就是“性别”的一个实例,不能说“男”是“性别”的一种实例。
退一步,也可以说“男”是一种“性别”,把这个“种”当成量词,但就不能出现“实例”了。
相对于很多作者,Fowler的措辞还是比较讲究的,如果他要说“a kind of instance”,他会说的,不需要译者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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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小问题:biological parent的翻译,原文和之前译本如下:
既然作者使用了这样一个词,还是应该直译学术性的“生物学父母”,像下面这个亲子鉴定书(来自网络,隔壁老王似乎成了受害者):
2004中译本的翻译是合适的,小问题是Parent不只是父亲。
如果手痒难耐,一定要“发挥”一下,可译为“亲生父母”。
2020中译本译为“亲子关系”,这个词歧义较大,以下是心理学和法律中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