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实行逐日盯市结算制度。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结束之后,期货公司根据交易所当日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核算出每个客户每笔交易的盈亏数额,借以调整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将盈利记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将亏损从客户保证金账户扣除。若出现客户账户上权益金额低于保证金水平,期货公司会通知客户在限期内缴纳追缴保证金。以确保权益达到保证金水平。
(一)结算的基准
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帐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设最低余额,每日交易开始前,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此额度,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强行平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该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二) 结算公式。
未平仓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1、当日盈亏可以分项计算。
分项结算公式为:当日盈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