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文件的作用就是被其他的.cpp包含进去的。它们本身并不参与编译,但实际上,它们的内容却在多个.cpp文件中得到了编译。
通过“定义只能有一次”的规则,我们很容易可以得出:
所以,应该记住的一点就是,.h头文件中,只能存在变量、函数的声明, 而不要放定义。即:
但是,这个规则是有三个例外的。
因为全局的const对象默认是没有extern的声明的,所以它只在当前文件中有效。
把这样的对象写进头文件中,即使它被包含到其他多个.cpp文件中,这个对象也都只在包含它的 那个文件中有效,对其他文件来说是不可见的,所以便不会导致多重定义。
同时,因为这些.cpp文件中的该对象都是从一个头文件中包含进去的,这样也就保证 了这些.cpp文件中的这个const对象的值是相同的,可谓一举两得。
同理,static对象的定义也可以放进头文件。
因为inline函数是需要编译器在遇到它的地方根据它的定义把它内联展开的,而并非是普通函数那样可以先声明再链接的(内联函数不会链接),所以编译器就需要在编译时看到内联函数的完整定义才行。
如果内联函数像普通函数一样只能定义一次的话,这事儿就难办了。因为在 一个文件中还好,我可以把内联函数的定义写在最开始,这样可以保证后面使用的时候都可以见到定义;但是,如果我在其他的文件中还使用到了这个函数那怎么办呢?这几乎没什么太好的解决办法,因此C++规定:
因为在程序中创建一个类的对象时,编译器只有在这个类的定义完全可见的情况下,才能知道这个类的对象应该如何布局,所以,关于类的定义的要求,跟内联函数是基本一样的。
所以把类的定义放进头文件,在使用到这个类的.cpp文件中去包含这个头文件,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类的定义中包含着数据成员、函数成员。
一般,我们的做法是:
这是可以的,也是很好的办法。
不过,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直接把函数成员的实现代码也写进类定义里面。
在C++的类中,如果函数成员在类的定义体中被定义,那么编译器会视这个函数为内联的。因此,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进类定义体,一起放进头文件中,是合法的。
注意一下,如果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在类定义的头文件中,而没有写进类定义中, 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个函数成员此时就不是内联的了。一旦头文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cpp文件包含,这个函数成员就被重定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