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可申请
(1)报考自考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2)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
(1)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3、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可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考本、专科专业,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注: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布为准),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证明材料到报考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2、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交至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