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语法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样式)
可以与任何元素匹配,优先级最低,一般做样式初始化
- *{
- margin: 0;
- padding: 0;
- }
HTML文档中的元素,p、b、div、a、img、body等。
标签选择器,选择的是页面上所有这种类型的标签,所以经常描述“共性”,无法描述某一个元素的“个性”
- p{
- font-size:14px;
- }
再比如说,我想让“学完前端,继续学Java”这句话中的“前端”两个变为红色字体,那么我可以用标签把“前端”这两个字围起来,然后给标签加一个标签选择器
- <p>学完了<span>前端</span>,继续学Java</p>
- span{
- color: red;
- }
温馨提示
所有的标签,都可以是选择器。比如ul、li、label、dt、dl、input、div等
无论这个标签藏的多深,一定能够被选择上
选择的所有,而不是一个
规定用圆点 . 来定义,针对你想要的所有标签使用
优点
灵活
- <h2 class="oneclass">你好</h2>
- /*定义类选择器*/
- .oneclass{
- width:800px;
- }
class属性的特点
类选择器可以被多种标签使用
类名不能以数字开头
同一个标签可以使用多个类选择器。用空格隔开
- <h3 class="classone classtwo">我是一个h3啊</h3>
- <h3 class="teshu" class="zhongyao">我是一个h3啊</h3> // 错误
针对某一个特定的标签来使用,只能使用一次。css中的ID选择器以 # 来定义
- <h2 id="mytitle">你好</h2>
- #mytitle{
- border:3px dashed green;
- }
特别强调
ID是唯一的
ID不能以数字开头
语法:选择器1,选择器2,...{ }
作用:提取共同的样式,减少重复代码
- .header, .footer{
- height:300px;
- }
CSS中,权重用数字衡量
元素选择器的权重为: 1
class选择器的权重为: 10
id选择器的权重为: 100
内联样式的权重为: 1000
优先级从高到低: 行内样式 > 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元素选择器
同级别选择器: 引用style从上到下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