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产品的业务链条,包括业务链中几个重要角色:
业务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方–媒体平台来分析市场变化,媒体平台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无论是从形式内容上,还是从阵营队伍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天我就带你一起来看一下媒体平台中的头部玩家们这些年发生的重要变化,并对今后的发展方向做一个展望。
被称为“互联网女皇”的美国著名投资家和分析师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每年都会发布一篇数百页的互联网趋势报告。我们通过追溯以往的报告数据发现:广告市场在 2018 年迎来了一个大拐点——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广告的规模首次超过了电视广告。

而实际上,在我国广告市场中,这个拐点来得还要更早一些。根据第三方统计显示,早在 2014 年,中国互联网广告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 1574 亿元人民币,超越电视,成为了第一大广告媒介。这个拐点背后的重要推力之一,就是用户从 PC 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转移的过程中,中国在互联网产品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
而随着人口红利向移动互联网转移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国内广告产品市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到了 2021 年,已经接近了 5500 亿元人民币。

过去十几年中,互联网从 PC 端向移动端转移的这一趋势,对广告产品市场的头部玩家也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头部玩家也随着市场相应地在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广告媒介的表现形式、用户的互动形式以及内容呈现逻辑这三个方面。下面我们就来依次深入探讨这三方面的变化,首先是广告媒介表现形式方面的变化
在 PC 互联网时代,广告产品的形式主要是以文字链、图片或者图文为主。例如百度搜索结果页出现的很多关键词广告,起初就是文字链广告为主。

文字链广告的优点是:广告素材文件占用空间少、加载快,在页面上占用的空间也少、位置灵活,可以横排也可以竖排,对用户的干扰也相对较少。所以,在网络条件一般的 PC 互联网时代的早期,文字链是主要的广告媒介形式。
但是,相比于图片和视频,文字不那么容易从情感上打动用户,所以随着网络空间的扩展和网络传输环境的改善,图片和图文类型的广告越来越多。
图片更能够在短时间内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因此,出现了很多图片比例较大的广告形式,我们前面讲过的富媒体也有了广泛的应用,例如百度品牌专区广告的很多样式。

逻辑上来说,图片比文字更容易在短时间内吸引用户。但相比于图片,视频信息维度也更加丰富,更能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因为图片是 2D 的,而视频在图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时间维度。但是在 PC 互联网时代,视频形式只是集中体现在像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视频这样的视频网站中,以及一些特殊样式的大尺寸广告中。因为即使上网终端进化到了轻薄型笔记本,我们也不可能随时携带。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终于有了智能手机这样可以随身携带的上网终端。所以,视频广告快速兴起。我们随机抽取了 2021 年 1 月到 6 月第三方数据统计软件 Questmobile 的数据,如右侧曲线图所示,比起图文,视频广告已经占据了明显的优势。

从这些数据中,我们还发现:同样是视频,短视频在广告媒介形式中出现的比例已经远远高于中长视频。
一般来说,
为什么在所有视频形式的广告中,短视频的比例会超过中长视频呢?
这背后涉及用户心智的底层结构,以及用户注意力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变化。一方面,按照神经生物学的理论,用户最开始是通过视觉、听觉等感官系统接触广告,引起感觉记忆的注意后才会进入短时记忆,短时记忆会自动向长时记忆进行传递。短时记忆能够存储的信息容量非常小,所以有效的短视频比起中长视频,在记忆的传递环节上无疑更加高效。
另一方面,因为在智能手机上,我们的注意力会被各种不同的 App 吸引,所以相比于在电脑上长时间专注于网页的场景而言,我们集中注意力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短暂了。我们期待在短时间内吸收更多信息,或者短时间内,在不同的信息之间进行切换。所以,广告也需要在短时间内给予我们更集中的刺激,才能让我们留下印象乃至产生购买行为。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时代,短视频广告成为广告媒介形式的主流。这也让字节跳动打破了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家一统天下的局面。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2021 年字节跳动在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中的地位,已经超过了腾讯和百度,仅次于阿里巴巴,而且和 2020 年相比,目前仍有上升趋势。这就源自移动互联网和短视频双重红利的加持。

当然,这种头部玩家的变化,不光在广告产品的媒介形式上有具体表现,在广告和用户之间的互动形式上也有明显的体现。
要了解广告头部玩家用户互动模式的变化,我们首先要对 Web 1.0、Web 2.0、Web 3.0 的概念有所了解。

Web 1.0 时代,用户对于广告内容只是被动接受信息。这个时期广告产品的头部玩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Web 2.0 的用户互动形式是随着 UGC(用户生成内容)和社交网站及应用的诞生而兴起的这个时期广告产品的头部玩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社交类网站和 App:例如微博、微信、陌陌等,像微信的朋友圈广告,用户可以点赞、评论,对于不感兴趣的广告内容也可以点击选择不再显示,是一种典型的 Web 2.0 式的广告;

UGC 型网站和 App:例如哔哩哔哩、抖音、快手等。这些平台的内容都是用户原创的内容,带有很强的社交属性。这类平台上的视频广告与 Web 1.0 类型的视频广告的主要区别在于:非版权内容中不能插入广告。所以哔哩哔哩的广告多出现在视频内容框之外的页面上其他位置。而抖音的广告经常夹杂在用户短视频中,并且设计成了与用户产出内容相同的形式,用户可以进行点赞、评论、转发、关注等互动操作;

电商等完全在线完成用户购买与服务闭环的网站与应用:例如淘宝、美团等,电商的用户互动方式是用户浏览电商平台,挑选商品,加入购物车或者直接下单,完成线上支付,电商平台或者入驻商家生成订单并安排发货。这些平台目前已经继电商佣金之后,采用广告产品作为新的商业化变现手段。
广告产品头部玩家内容呈现逻辑的变化,从千人一面逐渐发展到千人千面。在 Web 1.0 和 Web 2.0 的早期,广告产品在向用户投放时,主要采取的还是传统广告的形式,例如电视广告。向所有用户呈现统一的品牌和产品信息,通过某个时间段内的多次展现,吸引用户的注意力,进而引起用户的好感,让用户产生购买行为。

随着用户互动行为与数据的增加,互联网广告产品也渐渐倾向于类似内容型产品的个性化推荐。与之相对的“精准定向”广告其实早已出现,但是直到移动互联网时代,它才渐渐发挥出了它的威力。这是什么原因呢?
用户终端的变化:智能手机相对于 PC,更容易收集到用户的各种碎片化行为,像用户位置这样的信息,都可以作为区域定位的数据来使用。
头部玩家的数据及其应用积累:例如腾讯拥有微信、QQ 两大强账号体系,即使用户换了手机,也可以很容易地对同一批 ID 进行持续的数据收集,还可以结合腾讯系的一大批头部 App 的用户数据改进用户建模;阿里则可以通过用户的电商购买数据,了解到用户对于不同类型商品的偏好与兴趣;字节跳动的今日头条 App 则可以了解到用户对于内容上的兴趣,推出类似个性化新闻资讯的信息流广告,而抖音现在除了 App,还开发了电商、支付、本地生活等领域的服务,可以获取用户多个维度上的行为数据。
互联网数据应用技术的综合发展:例如广告效果数据监控与追踪技术、动态广告创意、人群拓展、数据管理平台等等,都为精准定向广告的落地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精准定向广告可以实现为不同的用户推送不同的广告,从而提高广告投放效果,也能更好地兼顾用户体验。
就像之前提到的,只有拥有海量用户的平台才能积累大量的、长期的、多维度的用户行为数据,所以头部玩家都拥有海量的用户数据。同时,由于这种数据的积累和应用具备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所以目前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头部效应和以前相比更加明显,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百度这四家占有了超过 75% 的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