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vaScript类和对象


    目录

    1、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

    1.1 面向过程编辑POP(Process-oriented programming)

    1.2 面向对象编程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2、类和对象

    2.1 对象

    2.2 类 class

    2.3 创建类

    2.4 构造函数 constructor

    3、类的继承

    3.1 super关键字

    3.2 类的继承extends

    3.3 ES6中的类和对象


    1、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

    1.1 面向过程编辑POP(Process-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再一个一个的依次调用就可以了。面向过程,就是按照我们分析好的步骤,按照步骤解决问题。

    1.2 面向对象编程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对象是把事务分解成一个个对象,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与合作。是以对象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

    面向对象编辑具有灵活、代码可复用、容易维护和开发的优点。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优点: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可以设计 出低耦合的系统,使系统更灵活、更加易于维护。

    缺点:性能比面向过程低。

    2、类和对象

    2.1 对象

    万物皆对象,对象是一个具体的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例如:一本书、一个人可以是对象,一个数据库、一个远程服务器的连接也可以是对象。

    在JavaScript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使用数据、数组、函数等。

    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件的:

    • 属性:事物的特征,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2.2 类 class

    在ES6中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抽象了对的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class)

    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

    2.3 创建类

    创建实例:类必须使用new 实例化对象

    const obj=new name()

    new在执行时会做四件事性

    1. 在内存中创建一个新的空对象
    2. 让this指向这个新的对象
    3. 执行构造函数里的代码,给这个新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
    4. 返回这个新对象(所以构造函数里面不需要return) 

    2.4 构造函数 constructor

    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默认方法),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类内部会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

    1 通过class关键字创建类,首字母大写

    2 constructor函数,可以接受传递过来的参数,同时返回实例对象

    3 constructor只要new 生成实例时,就会自动调用这个函数,如果不写,类也会自动生成这个函数

    4 生成实例,new 不能省略

    5 创建类,类名后不加小括号,生成实例 类名后面要加小括号,构建函数不需要function

    3、类的继承

    3.1 super关键字

    super 用于访问和 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1. class Person {
    2. // 构造函数,
    3. constructor(name, age) {
    4. this.name = name;
    5. this.age = age;
    6. }
    7. // 普通函数
    8. funStr() {
    9. console.log(`姓名:${this.name},年龄:${this.age}`);
    10. }
    11. }
    12. class Son extends Person {
    13. constructor(name, age) {
    14. super(name, age);
    15. }
    16. }
    17. var son = new Son('刘天王', 22);
    18. son.funStr();

    1. 继承中,如果实例化子类输出一个方法,先看子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先执行子类的

    2. 继承中,如果子类里没有,就去找父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就执行父类的这个方法

    3. 可以通过super直接调用父类的方法

    3.2 类的继承extends

    子类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必须放到this前面(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1. class Person {
    2. constructor(name, age) {
    3. this.name = name;
    4. }
    5. }
    6.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7. // 子类继承父类
    8. constructor(name, other) {
    9. super(name); // 调用父类的constructor
    10. this.other = other; // 定义子类的属性
    11. }
    12. }

    3.3 ES6中的类和对象

    1.在ES6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2.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3.类里面的this指向问题

    4.consturctor里面的this指向实例对象,方法里的this指向这个方法的调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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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地址:https://blog.csdn.net/lqh4188/article/details/12607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