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规定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和函数对扩展应该是开放的,但对于修
改是封闭的。这意味着应该用抽象定义结构,用具体实现扩展细节,以此确保
软件系统开发和维护过程的可靠性。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对扩展开放和对修改关闭表示当一个类或一个方法有新需求或者需求发生改变时应该采用扩展的方式而不应该采用修改原有逻辑的方式来实现。因为扩展了新的逻辑如果有问题只会影响新的业务,不会影响老业务;而如果采用修改的方式,很有可能就会影响到老业务受影响。
开闭原则是所有设计模式的最核心目标,也是最难实现的目标,但是所有的软件设计模式都应该以开闭原则当作标准,才能使软件更加的稳定和健壮。

抽象意识
封装意识
扩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