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变量名称以字母开头,后跟字母、数字或下划线。MATLAB® 区分大小写,因此 A 和 a 不是同一变量。变量名称的最大长度为 namelengthmax 命令返回的值。
您不能定义与 MATLAB 关键字同名的变量(例如 if 或 end)。要获取关键字的完整列表,请运行 iskeyword 命令。
有效名称示例: 无效名称示例:
x6 6x
lastValue end
n_factorial n!
定义变量时应避免创建与函数同名的变量,例如 i、j、mode、char、size 和 path。一般情况下,变量名称优先于函数名称。如果您创建的变量使用了某个函数的名称,则有时会获得意外的结果。
使用 exist 或 which 函数检查拟用名称是否已被使用。如果不存在与拟用名称同名的变量、函数或其他工件,exist 将返回 0。例如:
exist checkname
ans =
0
如果您无意中创建了名称存在冲突的变量,请使用 clear 函数将该变量从内存中删除。
当您定义调用 load 或 eval(或类似函数),以将变量添加到工作区时,可能会出现另一个潜在的名称冲突源。在某些情况下,load 或 eval 会添加与函数同名的变量。除非在调用 load 或 eval 之前这些变量已经存在于函数工作区中,否则 MATLAB 解析器会将变量名称解释为函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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