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告仅适用于报考浙江大学且选择浙江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应根据相应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不参照本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相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大学报考点仅受理报考浙江大学且就读学校为在杭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在杭州的往届考生,非杭州户籍的往届生若选浙大作为报考点,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今年7-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杭州工作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无法通过确认审核。无相关证明的考生请在10月25日前中国研招网报名期间改报正确的报考点。 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考点,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①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医学院、工程师学院相关单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