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对通过两化融合的企业 奖励制度
1、对获得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评定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证书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A级)、20万元(AA级)、30万元(AAA级及以上级别)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而未执行新型能力分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3、对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项目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含已兑现的贯标奖励)。
4、对被评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含已兑现的贯标奖励)。
历城区: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
章丘区: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10万元;
钢城区:获得两化融合贯标,奖励30万元(市里)加5万元(区里);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奖励100万元(市里)加20万元(区里)。
济阳区: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补助30万元;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补助100万元。
商河县:通过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历下区:对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认定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认定的,补助50万元。